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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网上发"包养"邀约 "十进宫"的"富商"骗财又骗色

http://www.cnnb.com.cn  中国宁波网   2012年10月26日 06:58   【 】 【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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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是“高富帅”,却冒充台湾富商,把众多女子骗得团团转。昨日,海曙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,被告人陈某最终被判刑而“十进宫”,但案件个中的警示作用更值得一些想不劳而获者的深思。

  网上发“包养”邀约

  今年43岁的陈某是上海人,戴着一副金丝眼镜,斯斯文文,身材略微发福,看上去倒像一个腰缠万贯的老板。

  但实际情况却让人咋舌,陈某从小就是个“作案高手”:1987年,陈某刚满18岁,就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;1991年,陈某22岁,因流氓行为被劳动教养;1994年,因流氓行为再次被劳动教养;1997年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……一直到2010年因诈骗罪被判刑,前后算来已经九次犯事被抓。

  就这么一个前科累累的陈某,却在QQ上自称:他是“台湾富商”,在宁波有一家公司,因为要在宁波呆好几年,所以想找个女朋友,一个月可以支付女朋友2万元生活费,如果相处得好,可以考虑结婚……

  陈某采取的是在QQ上钓鱼的方式,先是搜索宁波地区的女网友,然后再一个个发送“包养”邀约,坐等糊涂女上钩。还真别说,想不劳而获被“包养”的女子还真有。

  被抓时身上有不少“女友”的身份证

  陈某被抓获的时候,身上有一堆女性的身份证。除了他承认的3位受害女性外,另几名女性下落不明。警方虽然怀疑剩下的女子也是受害人,但因找不到她们的任何线索而无法对陈某进行指认。

  而陈某之所以保留着这些身份证,倒不是作为“战利品”留念,而是把这些受害人证件也当作犯罪工具。每次带着新骗来的“女友”去宾馆开房时,他非常谨慎,从不用自己的身份证,而是用之前偷来的受害人身份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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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编辑: 郭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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