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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身带"泡妞秘笈" 冒充台商召"合约女友"骗财骗色

http://www.cnnb.com.cn  中国宁波网   2012年10月26日 07:11   【 】 【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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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漫画 任山葳

  43岁的上海男子陈某戴着一副金丝眼镜,斯斯文文,肚腩微微腆起,还真有几分老板的范儿。

  但翻开他的档案,从18岁开始,他就多次因诈骗罪入狱,去年11月才从里面出来。昨天,他又因冒充台商骗财骗色被指控,这是他第10次站在被告席上,最后被海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,罚金6000元。

  高价诚聘合约女友

  陈某在网上注册了一个QQ账号,开始疯狂地加年轻女性为好友。搭讪先从一条包养消息开始:“高价诚聘合约女友,愿意的请与我联系,非诚勿扰!”

  陈某自称是“台商”,在宁波有一家公司,家人不在身边,想找个女朋友,每月可支付女友2万元生活费,如果相处得好,还可考虑结婚。

  最打动人的,是接下来的一段话:“我要的不是很漂亮的女孩,普通女孩反而可以给我一个家的感觉!我现在还不能许诺太多,能做的是给予经济上的帮助……”

  俨然一副大老板的范儿。

  见面后先骗色再骗财

  一旦有人上钩,陈某就约对方见面。

  见面后,陈某一般会让女网友提供一张银行卡,称方便日后汇生活费。

  这时,他会借口以免把原有的钱和汇来的钱搞混,先去银行看看卡里有多少钱,趁着女网友查询余额时偷窥密码。有的女网友甚至直接把密码告诉他。

  在宾馆发生关系后,陈某便趁女网友洗澡,或带对方去商场购物之际,卷走对方的钱包、银行卡开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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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编辑: 郭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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