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3岁的石先生因为肾结石,到医院治疗,医生竟然违反诊疗规范,让他在32天内做了5次震波碎石。5次手术后石某病情恶化,不得已做了左肾切除术。为此,石某将镇海第二医院告上法庭。近日,镇海法院判决镇海第二医院承担90%的责任。
频繁碎石导致肾血肿
石先生是一家大型公司的保安。去年下半年,公司组织职工体检,石某意外查出了肾结石。
10多天后,石某到镇海第二医院就诊,医生B超后确认他是左肾多发结石,建议他进行体外震波碎石。石某同意了,当天就在医院做了第一次手术。
此后,石某遵照医嘱,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,又连续做了4次体外震波碎石。石某说,期间,医生并没有给他做任何检查和评估。
第5次手术结束后,石某走出医院门口,就觉得左腹疼痛难忍,他马上返回医院就诊,主治医生才给他做了全面的检查,发现他左肾内水肿,怀疑有可能是肾血肿。
转院后无奈切除左肾
主治医生感觉石先生病情严重,当天就将他留院观察。
但在医院给予止血、抗感染等保守治疗后,石某仍觉得无任何好转,无奈于当晚9点多,转至医疗条件较好的镇海龙赛医院。
龙赛医院对石某进行全面检查后,发现他双肾多发结石,左肾出现巨大血肿,背侧广泛挫裂伤渗血不止,肾包膜破裂无法修补。在征求石某及其家属意见后,龙赛医院对他实施了左肾切除术。
后经鉴定,石某的受伤构成六级伤残。